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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配电设施预防性试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6  来源:总务科

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提供高压配电设施预防性试验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高压配电设施预防性试验

项目编号:202600005

 

二、采购内容

1、工作内容

对中心 3 台变压器(2×干式1600kVA 、1×油浸630kVA)、10kV高压开关柜(进线柜、出线柜、PT柜、计量柜,按现场实际数量)及配套设备(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氧化锌避雷器、母线、接地系统、二次回路、继电保护)进行全套停电预防性试验,出具合格试验报告并配合送电。

2、服务周期:按招标人指定停电时间,1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试验及送电配合工作。

3、质量标准:符合 DL/T 596-202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GB 50150-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试验结果全部合格

4、试验范围及核心技术参数

(一)电力变压器

(二)10kV 高压开关柜及配套设备


(三)接地系统

 


三、 项目资金

人民币:21500.00元。


四、相关要求

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 3 年(2023 年 1 月 - 2026 年 1 月)具有至少 3 项 10kV 及以上配电室预防性试验类似项目业绩。

4.人员要求:拟派现场试验人员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且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已投保意外伤害险及责任险。

5.其他要求: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 3 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投诉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

4.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用信封密封)。 


六、采购须知

1.响应文件必须按询价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价格一经报出,即不再变动。

3.响应文件的报价超过维修资金,报价无效。

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最低评标价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3月3日17时。


七、成交通知

1.递交文件截止日期结束后三日内,我中心将向最低报价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试验合同。

2. 询价采购公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有效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传军         联系电话:2939339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222号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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